如果从狭义的私德看,那么,显然中国古代道德大部分都不能说是私德,因为它们大多数都涉及他人。
◇ 《庄子·寓言》:年先矣,而无经纬本末以期年耆者,是非先也。◇《论衡·雷虚篇》:隆隆之声,天怒之音,若人之呴吁矣。
比如《朱子文集》在《四部丛刊》中的全名是《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柳宗元集》在《四部丛刊》中的全名是《增广注释音辩唐柳先生集》,《中说》在《四部丛刊》的全名是《文中子中说》。◇《通志》卷75〈昆虫草木略第一·草类〉:何首乌者……年五十八,无妻子,卧田野中,见田中之藤两本异生,而能相交,久乃解。以身况之即《大学》所谓絜矩之道。只有当其作为价值规范的含义,且指人群关系的正确道路时,此词才可与现代汉语中人道主义中的人道之义相近。三通,即《通典》(杜佑)、《通志》(郑樵)、《文献通考》(马端临)。
◇《韩诗外传》卷1:今杀其君,所以反天地,逆人道也。亲亲故尊祖,尊祖故敬宗,敬宗故收族。如徐复观认为:‘自由乃人之所以区别于其它动物的唯一标识,[27]主张创建自由社会。
从此也确立了西方自由观念的理性主义基调。[22]董仲舒:《春秋繁露》,中华书局,1992年版,第319页。而自己幡然醒悟,即立地成佛,至于到底能否得到佛性,是众生还是成佛,根本无系他人而全在于自性。[26]梁启超:《梁启超全集》(第二册),北京:北京出版社,1999年版,第675页。
进入 郭萍 的专栏 进入专题: 自由观念 自由儒学 自由 儒学 。(《正蒙·大心》[⑧])其中见闻之知就是感官经验的理性认知,张载认为它偏狭而有限,只是小知,而唯有德性之知才是大知。
此外,由于生活的衍流变化,中国自由观念不仅呈现出由前现代到现代的历史演变,而且还在续写着由现代向后现代发展的可能,继续丰富着自身的民族特质。在儒家,孔子讲为仁由己,岂由人乎哉?(《论语·颜渊》[14])孟子明言四德(即仁义礼智)是求则得之,舍则失之(《孟子·尽心上》[15])。四、民族性与时代性的本源交汇:当下生活 以上笔者虽然对中国自由观念的民族性与时代性的内容做了大致的澄清,但尚不是一种透彻的思考,我们还需进一步追问这种民族性和时代性是如何可能的?不过,如果我们仅仅将民族性与时代性理解为史学意义上的时空坐标,那就将无法回答这一更加原初性的问题。一方面,中国自由观念乃是德性自由而根本不同于西方的理性自由,具有鲜明的民族性。
(《老子》第五十五章)[⑨]。[24]蔡元培:《中国伦理学史》,东方出版社,1996年版,第120页。这一传统也被近现代儒学所继承,维新儒学照着传统德性自由观念来讲,为现代政治自由正名。[21]转引自[法]贡斯当:《古代人的自由与现代人的自由》,阎克文、刘满贵译,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第27-28页。
例如以人做牺牲的祭祀活动实际是一种祈求保障宗族利益的行为,而这其中根本没有考虑作为祭品之人的个体自由权利问题,所体现的同样是一种宗族的自由观念。(原载《国际儒学论丛》第三期,北京:社科文献出版社,2017年6月) [内容摘要]:近代以来,中国自由问题的争执表明要恰当理解中国自由观念必须把握民族性与时代性两个基本维度。
[⑦]邓晓芒:《西方哲学史中的理性主义和非理性主义》,《现代哲学》,2011年第3期。由此也可以说明以个体自由为基本立场的自由主义成为现代西方社会的主流思想既不偶然的,也不个别的。
也就是说,宗族群体乃是王权时代宗族社会生活方式下所认同的价值主体。人作为主体不仅在现实生活中践履具体的德行,而且具有人同此心,心同此理的德性,也就是本体论上的普遍主体性。与此相似,古罗马帝国也是以君权神授作为皇族享有自由的合理性依据,而且发展中世纪,神学的解释对于君权合理性的根本意义以更加强势的方式体现出来。近代以来,西方的理性自由得到了最为充分体现。现代新儒家通过吸纳西方自由主义理论,基于儒家立场发展自由民主。[16][清]王先谦:《荀子集解》,北京:中华书局,1988年版。
我们知道西方通过文艺复兴、启蒙运动而进入民权时代,并顺利建构现代社会完成了现代转型,而中国的这次社会转型则由近代一直延续到当代,至今尚未完成。所谓场域作为一种自行敞开的境域,其实就是我们身处其中,却又浑然不觉的生活本身。
基于此,我们也就获得对中国自由观念的恰当理解。如张载的《西铭》提倡:民吾同胞,物吾与也[⑩],阳明在《大学问》中主张:视天下犹一家,中国犹一人[11],这些与其说是儒家仁爱之德的展现,不如说是儒道释三家之德的共同内核的凝聚。
在此,为了更突显中国自由观念的民族性,笔者对照着西方自由观念的民族性来论述。既然民族性表明中国自由观念并不同于西方,而是保持着自身独特的表达方式,那就意味着中国自由观念总是立足于此地。
另一方面,中国又是一个承载着历史变迁的时代性概念,呈现为从前现代的王权时代、皇权时代,到现代的民权时代的历史变迁,故而,中国不同时期的自由观念具有不同的时代特质。与宗族自由相似的是,家族自由也非皇帝或士大夫个人的自由,而是皇族和各级家族全体的自由。自夺也,自取也,自行也,自止也。在此,笔者首先要从民族性和时代性维度上对中国自由观念的特质做一番澄清,进而探究其民族性与时代性是如何可能的,以期找到恰当理解中国自由观念的思想途径。
中国的自由观念更多地体现为一种德性自由,这源于中国人对德的重视。此时家-国同构的社会模式已经解体,代之而起的是大夫之家,例如三家分晋所指的三家即是此类,虽然社会秩序仍以宗法维系,但各家之间已不存在血亲关系。
所以孔多塞直言:古代人没有个人自由的概念。所以,在中国的思想传统中,德性的呈现就是主体的自由,德性自由也就是中国人所追求的最高的自由。
[④]谢文郁:《自由与生存》,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代序》第10页。我们知道,儒家之德是仁爱之德,如孔子就以仁为总德,孟子在性善论中延伸性提出仁、义、礼、智四德。
[②]笔者认为,一切自由观念都源于存在本身,也即生活本身,而生活本身并无分别相,且衍流不止。据此,我们可以对中国自由观念的历时形态做这样的归纳:王权时代的宗族自由观念、皇权时代的家族自由观念和民权时代的个体自由观念。虽然儒道释三家所言之德不尽相同,但在三家合流的过程中,对于德的理解也逐步融通合一。因为每个民族、每个时代的自由观念虽各不相同,但都是试图对具有普遍意义的自由问题做出解答,同时自由的超越性也只有通过民族性与时代性才能被召唤出来,才能在各民族、各时代的生活中以不同的形态现身。
[21] 随着轴心时期哲学的发端,皇权时代的思想家们还通过形上学的建构为家族自由的合理性提供了根据。但事实上,个体自由观念是在西方现代性的生活方式中才确立起来的价值观念,在近代以前的西方社会同样以家族为社会主体,个体并没有独立价值,家族自由同样是西方皇权时代自由观念的特质。
(三)民权时代自由观念的特质:个体自由 在中华帝国后期,社会生活再度发生了转变,自明清市民生活兴起之后,传统的家族生活方式便逐步走向解体,但清朝的统治延迟了这一历史进程,因此,直到晚清时期中国社会才全面进入第二次大转型,即由前现代的皇权时代迈向现代的民权时代。[15]《孟子》:《十三经注疏•孟子注疏》,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版。
我们知道,在西方,马丁·路德发起的宗教改革就通过因信称义的思想以个体的良心取代了外在的上帝,之后西方启蒙思想家通过理性形上学的建构将个体确立为绝对自由的享有者,由此为个体自由奠基。[12]因此,所谓德性首先是一种得其本性的实践过程,然而本性之得与不得全在于自己,所以说德性本身就是一种自由。